索 引 號: | 11320113302753972M/2017-00016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組配分類: | 機構領導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7-09-11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棲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領導班子分工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棲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領導班子分工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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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
仇金龍同志,局長、工委副書記,主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全面工作,負責黨的建設工作,兼管辦公室、財務、組織人事工作。分管辦公室(掛財務管理科牌子)、組織人事科、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邁皋橋分局。
曹紅梅同志,紀工委書記(正處級)、工委委員,協助仇金龍同志分管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紀檢監察、行政效能、黨風廉政建設,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聯系堯化分局。
張 平同志,工委副書記,副局長,協助仇金龍同志分管組織人事、教育工作。負責行政許可與政務服務、企業注冊、市場規范管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工作。分管行政審批服務科(掛企業注冊科牌子)、市場規范管理科(掛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牌子)。聯系仙林分局。
端 學同志,工委委員,副局長,負責商標廣告合同監督管理、質量管理、質量監督、標準化和計量工作。分管商標廣告合同監督管理科、質量管理認證與標準計量科。聯系燕子磯分局。
林錫祥同志,工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法制、消費者權益保護、投訴舉報、打傳工作。分管法制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掛公平交易監督科牌子)、消費者協會。聯系馬群分局、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
劉春臻同志,工委委員,副局長,協助仇金龍同志分管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分管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科。聯系西崗分局。
姚 遠同志,工委委員,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副處級),負責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日常工作、執法辦案等工作。分管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聯系棲霞分局。
楊 東同志,副調研員,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分管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聯系龍潭分局、區個體私營協會、區市場管理協會。
劉長啟同志,副調研員,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工作。分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聯系八卦洲分局。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 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 相關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組織 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和名牌戰略;指導廣告 業發展;參與制訂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三)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 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并監督管理。
(四)負責規范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依法承擔市場和網 絡商品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和其他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并發布抽檢信息;組織指導查 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 法規、規章的行為。
(五)組織擬訂并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依法承擔食品 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 制建設,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協調處置與應 對;負責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 信息;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根據食品安 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食品安全有關風險監測工作;依法承擔食 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酒類、 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市場監督管理職責。
(六)依法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責任;負責 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依法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以工商登記信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證等信息為數據基礎,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 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并依 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 供信息服務;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 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行為,依法查處違法 直銷和傳銷案件。
(七)依法管理和指導全區質量工作,推進全區產品質量 誠信體系建設,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全區產品質 量狀況;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推進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實 施質量獎勵制度。
(八)負責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訂并組織 實施全區產品(商品)質量監督相關政策、措施;組織產品(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協調較大產品(商品)質 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品(商品) 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九)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十)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規范合同行為;管理 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實施消費類合同格式條款備案;監督管 理拍賣行為。
(十一)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 推薦省市著名商標;依法保護特殊標志、官方標志;負責實施 名牌產品工作,做好名牌產品的推薦、保護工作;依法負責廣 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 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訂本地區標準規范; 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 管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負責地理標志產品日 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區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 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 負責規范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四)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 生產(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 、經營、使用、檢驗檢 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權限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五)負責管理合格評定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 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 相關產業政策。
(十六)負責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標 準分類管理制度和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研 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和保健食品、化妝 品技術規范;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 品、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建 立不良反應(事件)監測體系;推動食品藥品審評評價體系、 電子監督管理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藥品安全應急 體系,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實施執業藥師 注冊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 化妝品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十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范和質量標準; 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組織 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管理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交易; 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戒 毒藥品的監督管理。
(十八)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藥 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開展食品安全 宣傳、教育培訓;督促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履行食 品安全相關職責。
(十九)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 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二十)承擔系統黨建工作;負責系統黨組織和黨員隊伍 管理、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以及統戰、群 團、政風行風建設等工作。負責局系統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管理。
(二十一)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設 12 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財務管理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新聞宣傳、 輿情管理及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和監督實施食品藥品安全信息 統一公布制度;負責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等重要事項的督辦工 作;承辦機關文電、重要會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 統計、信訪、提案議案等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資產、 衛生管理和安全保衛等各項內部行政管理及對外接待服務工 作;負責本系統及本局黨的紀檢、宣傳、統戰工作;負責裝備、 計生、群團、工會、綜治等工作;協調本單位信息化建設和統 計工作;指導相關學會、協會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承擔局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 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實施系統內教育培訓和學歷教育 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開展本系統 評比表彰及優撫工作;負責本系統干部職工考核、任免和調配; 參與實施執業藥師(執業中藥師)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 品、化妝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以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負責本系統內臨時用工人員的管理和考核獎懲工 作;承擔全系統的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三)法制科 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或參與相 關案件核審、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調解、 行政指導、賠償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的管理和申報,承擔 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落實本級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承擔 本系統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審查、清理工作。
(四)行政審批服務科(掛企業注冊科牌子) 依法承擔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制企業及分支機構的登記 注冊和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使用“江蘇”、 “南京”字樣企 業名稱、無行政區劃企業名稱的審核上報工作;承擔省市知名 商號的審核上報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 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工作和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本系 統各類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統計工作,協助做好各類市場主體登 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按規定權限統一承擔本部門有 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計量、標準、 特種設備等行政許可事項和其他類事項的辦理工作;調查研究 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與管理情況,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 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五)市場規范管理科(掛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牌子) 擬訂規范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 承擔本系統注冊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的注冊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 辦法;協調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承擔指導基 層工商監督管理業務的綜合、規范等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 照經營行為;協調、推進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推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承擔規范、維護各類市場經 營秩序工作;負責規范各類市場網絡經營行為;監督管理和培 育發展經紀人;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場專項治理工作;開展對各類交易市場的登記及統計、 分析工作;指導市場協會、經紀人協會工作;負責轄區內網絡 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查處網絡交易中的違法 行為。
(六)商標廣告合同監督管理科 承擔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調處商標 糾紛,管理商標使用許可及商標印刷工作;組織推進商標戰略, 做好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推薦、保護工作;承擔特殊標志、 官方標志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廣告監測;負 責實施廣告戰略,依法監督管理各類廣告的發布和經營活動; 依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對有關合同進行合法性 審核;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條款合同備案管理;開展經濟合同 行政指導、調解、信用評價服務;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 管理拍賣行為;查處辦理上述領域相關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
(七)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掛公平交易監督科牌子) 組織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和傳 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 活動;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督查、 督辦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指導、協調本系統查處市場交易中 的經濟違法案件;承擔有關服務領域等消費維權工作;承擔消 費者投訴、舉報的受理和處理,以及相關信息的分析工作;按 分工查處假冒偽劣、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行為;會同有關科 室做好辦案經費、罰沒物資和辦案裝備的管理工作。
(八)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 擬訂食品安全規劃并協調推進實施;組織實施生產加工、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餐飲業監督檢查、專項整治;開展生產加 工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測、評價、風險預警和形勢分析等工 作;督促檢查相關部門和街道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決 策部署的情況并負責考核評價;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 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推 動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協調處置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 件,牽頭組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牽頭負責并組織協調重 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 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宣傳;負責監督 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范;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 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標準;承擔重 大活動餐飲服務保障工作;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評 價和風險監測;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組織查處一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查處辦理餐飲服務領域 相關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
(九)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科 承擔保健食品生產及經營的日常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 食品生產及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安全性檢測 和評價制度;承擔化妝品生產及經營衛生監督;監督實施化妝 品生產及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化妝品安全性檢測和評 價、不良反應監測制度;查處辦理上述領域相關違法行為和違 法案件。
(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藥械許可事項的現場檢查;負責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醫療機構制劑室、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企業、 新藥研發單位和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醫療機構使用藥品、 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 醫療機構制劑配制、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中藥材 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反 應、藥物濫用監測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源性興奮 劑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國家 基本藥物的生產;負責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 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的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檢 查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發布情況等工作;查處辦理上述領域相 關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
(十一)質量管理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負責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政策措施的組織實施;組織研究、 分析、報告全區宏觀質量狀況,擬訂全區質量發展規劃并組織 實施;指導全區質量工作;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推進質量 誠信制度建設,實施質量獎勵制度,開展政府質量獎評審和推 進工作;負責實施名牌產品工作,做好名牌產品的推薦、保護 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實施產品質量預 警、監測和區域性、行業性產品質量整治;承擔工業產品生產 許可證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防偽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 織查處質量違法行為,按照分工組織協調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 法活動;承擔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質量技術監督投訴、申訴和舉報的相關工作;查處辦理上述領域 相關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組織實施標準化、計量和認證認可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 標準,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 量制度;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負責統一社 會信用代碼相關數據管理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承擔地理標志 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管理企業標準備案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區計量器具,組織開展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承擔全區商 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的監督職責,組織開展計量仲裁檢定和 計量調解工作;承擔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企事 業單位開展合格評定工作。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轄區內各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負責制訂、 下達和協調轄區內特種設備的監督檢驗計劃,并指導、監督特 種設備的監督檢驗工作;貫徹實施相關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 規章并依法查處特種設備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對鍋爐、壓力 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架空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壓力 管道、廠內機動車等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 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實施審查,并進行監督管理;對有關特 種設備的安全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調查處理;負責對特種設備 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