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033899/2019-37086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組配分類: | 隨遷子女入學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9-05-06 |
生效日期: | 2019-05-06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南京市棲霞區2019年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 | ||
文 號: | 寧棲教字〔2019〕76號 | 關 鍵 詞: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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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學: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部署要求,進一步規范教育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切實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更好地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2019〕8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戶籍審定
應屆小學畢業生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一致。
小學畢業生戶籍及其監護人房屋產權證等相關信息,經就讀小學和區教育局審核認定后,原則不做變更。
(1)符合下列情況的,可在施教區初中報名入學
①畢業生戶口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畢業生戶口隨法定監護人(有產權證)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畢業生戶口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的,父母雙方均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③畢業生戶口自出生之日起隨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分配住房,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的。
(2)戶籍審定中其它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關于拆遷戶子女入學問題的處理
①畢業生家庭拆遷后已拿拆遷安置房并實際入住,且取得房屋所有權證,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孩子及監護人的戶口遷入,在拆遷安置房所在施教區初中入學。
②畢業生家庭拆遷后已拿拆遷安置房并實際入住,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應出具相關證明和有關材料,在拆遷安置房所在施教區初中入學。
③畢業生家庭拆遷尚未拿到拆遷安置房,應出具相關證明和有關材料,在原施教區初中入學。
●關于戶籍變更問題的處理
在招生工作開始后,畢業生戶籍在本區內變更的,原則上在原戶籍所在施教區初中就讀;就讀確有困難或由外區遷入我區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關于二手房購買者子女入學問題的處理
原則上每套住房3年內只安排一名適齡兒童在施教區初中就讀(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關于集體戶或戶籍空掛戶子女就學問題的處理
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等其它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二、招生辦法
1.公辦初中
(1)按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在本區小學就讀的由現就讀小學組織升學報名;外區就讀的在區招生辦公室進行升學報名。應屆小學畢業生學位派定后,須在規定時間持《公辦初中義務教育學位通知單》,到指定學校報到。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2019年,棲霞區新增一所初中,即南京市邁皋橋初級中學(南京市第29中學分校)。
南京市曉莊第三小學(南京曉莊學院附屬小學分校)施教區及保利國際社區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由南京市伯樂中學代招。
(2)熱點學校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區教育局將采取控制熱點學校招生規模、空余學額實行電腦派位等方式,確保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符合上級相關規定。
(3)符合政策照顧對象適當照顧。根據南京市相關規定,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子女入學給予適當照顧。
2.民辦初中
依法支持民辦初中規范辦學。民辦初中實行免試按計劃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實行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兩種形式,通過電腦派位方式錄取的學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計劃的20%。民辦初中自主招生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選拔生源。
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后,有擇校需求的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在本區小學就讀的于6月9日至10日在畢業小學領取電腦派位志愿表,在規定招生范圍內的民辦學校、南京外國語學校和區內電腦派位公辦初中校中選擇一所學校填報電腦派位志愿;在外區小學就讀的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同時在區招生辦公室進行擇校報名。逾期未報名的,不予補報。已被特色學校錄取的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不實行電腦派位入學。
6月22日,區教育局將按市教育局統一規定的程序,對棲霞區域內的民辦學校、熱點公辦初中校進行電腦派位。電腦派位期間,紀檢、監察、公證處有關人員,以及部分中小學校長、教師、家長代表和民辦學校的校長,將現場監督電腦派位的實施全過程,派位結果當場公布。電腦派位結束后,區教育局現場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3.特殊兒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及《棲霞區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要求,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少年兒童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嚴格做到“零拒絕”。充分發揮省市融合教育實驗學校和融合教育資源中心的作用,積極做好特殊兒童教育工作。
4.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年齡處于義務教育階段,跟隨其法定監護人來寧務工暫住的非南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戶籍在市內跨區流動的務工人員子女。
依據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我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9〕12號)要求,在我區小學就讀的隨遷子女,如繼續在我區公辦初中就讀,待我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后,可向區內指定的有空余學額的公辦初中提出就學申請,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①家庭戶口簿和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居住證,需在本區居住地連續居住且滿一年(居住年限計算至當年5月31日止);
③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相對穩定的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在寧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一年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寧連續且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相關證照年限計算均至當年5月31日止)。
④小學六年級的學籍材料。
在受理隨遷子女報名登記時,各學校可查詢隨遷子女出生證、準生證、預防接種證等證件。各學校接受的隨遷子女,在編班、收費、評優等方面,與本市戶籍學生一視同仁。
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隨遷子女,需回戶籍地登記入學。對于提供與事實不符的材料,一經查實,學校有權拒絕該生入學,同時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在本區入學。
三、日程安排
5月6日,公布《南京市棲霞區2019年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
5月7日,民辦初中招生工作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5月7日,召開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會議。
5月8日至22日,民辦初中組織招生登記。
5月24日前,公布實施電腦派位的熱點公辦初中名單及電腦派位計劃。
5月25日至6月20日,民辦初中組織自主招生。
6月9日至10日,小學畢業生升學報名和填報電腦派位志愿。
6月19日,公辦初中上報招生有關材料。
6月22日,組織區內民辦初中和熱點公辦初中電腦派位工作。
6月23日,開通網絡查詢電腦派位結果。
6月28日,發放《公辦初中義務教育學位通知單》。
6月30日,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登記審核。
7月22日,公辦初中學生報到。
四、招生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各初中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認真學習、宣傳、執行各級招生政策和要求,切實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與領導。要積極引導廣大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樹立科學教育觀念,把培養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避免盲目跟風擇校。
2.嚴格規范招生
堅決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違規辦學行為專項治理相關要求,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施教區劃分規范招生。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落實均衡編班規定。
3.落實主體責任
各學校要主動承擔起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主體責任,明晰紀律要求,增強規矩意識,嚴格執行政策,強化招生管理。凡屬本施教區內發生的有關招生矛盾和入學問題,要立足于自我消化,主動、及時妥善處理,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切實依法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受教育的權利,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4.建立應急預案
招生期間,各校要明確專人接待,公布學校招生咨詢電話,耐心細致做好招生政策解釋工作。要制定招生入學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會商協調,快速處置突發事件,并在第一時間上報區教育局,力求將招生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5.健全監管機制
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區教育局將組織招生工作督查,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責任督學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日常督導范圍,制定計劃對所負責學校進行隨機督查并寫實記錄。
五、本辦法有關規定由棲霞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85570460 招生監督電話:85664178
附件:南京市棲霞區2019年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施教區范圍
南京市棲霞區教育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