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1-51753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組配分類: | 隨遷子女入學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25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南京市棲霞區2021年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 | ||
文 號: | 寧棲教字〔2021〕73號 | 關 鍵 詞: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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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精神,進一步規范教育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切實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2021〕3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戶籍審定
應屆小學畢業生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一致。
小學畢業生戶籍及其監護人房屋產權證等相關信息,經就讀小學和區教育局審核認定后,原則不做變更。
(1)符合下列情況的,可在施教區初中報名入學
①畢業生戶口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畢業生戶口隨法定監護人(有產權證)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畢業生戶口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的,父母雙方均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③畢業生戶口自出生之日起隨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分配住房,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的。
(2)戶籍審定中其它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關于拆遷戶子女入學問題的處理
①畢業生家庭拆遷后已拿拆遷安置房并實際入住,且取得房屋所有權證,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孩子及監護人的戶口遷入,在拆遷安置房所在施教區初中入學。
②畢業生家庭拆遷后已拿拆遷安置房并實際入住,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應出具相關證明和有關材料,在拆遷安置房所在施教區初中入學。
③畢業生家庭拆遷尚未拿到拆遷安置房,應出具相關證明和有關材料,在原施教區初中入學。
●關于戶籍變更問題的處理
在招生工作開始后,畢業生戶籍在本區內變更的,原則上在原戶籍所在施教區初中就讀;就讀確有困難或由外區遷入我區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關于二手房購買者子女入學問題的處理
原則上每套住房3年內只安排一名適齡兒童在施教區初中就讀(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關于集體戶或戶籍空掛戶子女就學問題的處理
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等其它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二、招生辦法
1.公辦初中
(1)按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在本區小學就讀的由現就讀小學組織升學報名;外區就讀的在區招生辦公室進行升學報名。應屆小學畢業生學位派定后,須在規定時間持《公辦初中義務教育學位通知單》,到指定學校報到。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2021年,棲霞區新開辦南外仙林分校華僑城中學。
(2)熱點學校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區教育局將采取控制熱點學校招生規模、空余學額實行電腦派位等方式,確保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符合上級相關規定。
(3)符合政策照顧對象適當照顧。根據南京市相關規定,在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過程中,對以下對象的子女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全國勞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歸國留學人員、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等。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我區2020年赴湖北一線醫務人員等子女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政策照顧對象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后,根據學校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2.民辦初中
依法支持民辦初中規范辦學。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初中原則上在學校審批機關的轄地內實行免試按計劃招生。確需擴大招生范圍的,需向區教育局申請,并報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2021年將通過全市統一網絡平臺組織報名,小升初學生可在民辦初中、熱點公辦初中和南京外國語學校中最多選2所報名。對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的民辦初中,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一貫制學校初中部招生計劃小于其小學部直升需求人數時,僅面向校內采取電腦派位方式錄取;在保證小學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同樣采取電腦派位方式錄取。學生一旦被民辦初中電腦派中,需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到學校現場確認。如被2所學校同時派中,則需明確選擇其中1所學校。逾期未到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派位時,家長可自愿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派位。若綁定電腦派位,雙胞胎(多胞胎)將作為一個號,將同時派中或同時不派中;若家長不申請,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將與其他普通學生一樣,可分別參加電腦派位。確認錄取后的學生不得被其他學校再次錄取,也不得回施教區公辦初中就讀。被派中后選擇放棄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參加報名未被電腦隨機派中的學生,由原施教區公辦初中安排就讀。
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后,有參加電腦派位需求的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在本區小學就讀的于6月11日至12日在畢業小學領取電腦派位志愿表,在規定招生范圍內的民辦學校、南京外國語學校和區內電腦派位公辦初中校中選擇相應學校填報電腦派位志愿;在外區小學就讀的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同時在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進行電腦派位報名。逾期未報名的,不予補報。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不實行電腦派位入學。
6月26日,區教育局將按市教育局統一規定的程序,對棲霞區域內的民辦初中、熱點公辦初中進行電腦派位。電腦派位期間,紀檢監察、公證處有關人員,以及部分中小學校長、教師、家長代表和民辦學校的校長,將現場監督電腦派位的實施全過程,派位結果當場公布。電腦派位結束后,區教育局現場辦理審批手續。
3.特殊兒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嚴格做到“零拒絕”。普通初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經教育診斷與評估認定、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兒童入學或休學康復后復學。
4.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年齡處于義務教育階段,跟隨其法定監護人來寧務工暫住的非南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戶籍在市內跨區流動的務工人員子女。
依據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我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9〕12號)要求,在我區小學就讀的隨遷子女,如繼續在我區公辦初中就讀,待我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后,可向區內指定的有空余學額的公辦初中提出就學申請,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①家庭戶口簿和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居住證,需在本區居住地連續居住且滿一年(居住年限計算至當年5月31日止);
③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相對穩定的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在寧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一年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寧連續且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相關證照年限計算均至當年5月31日止);
④小學六年級的學籍材料。
在受理隨遷子女報名登記時,各學校可查詢隨遷子女出生證、準生證等證件。各學校接受的隨遷子女,在編班、收費、評優等方面,與本市戶籍學生一視同仁。
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隨遷子女,需回戶籍地登記入學。對于提供與事實不符的材料,一經查實,學校有權拒絕該生入學,同時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在本區入學。
三、日程安排
5月25日,公布《南京市棲霞區2021年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
5月25日,召開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會議。
5月27日,民辦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材料審核備案。
5月28日起,民辦初中發布招生簡章。
5月28日—29日,跨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回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指定地點報名登記。
6月5日—6日,民辦一貫制學校征求本校小學畢業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學生監護人辦理相關手續并簽字確認。
6月9日,公布民辦初中及熱點公辦初中電腦隨機派位計劃。
6月11日—12日,小學畢業生升學報名及填報電腦派位志愿。
6月22日,公辦初中上報招生有關材料。
6月26日,組織區內民辦初中和熱點公辦初中電腦隨機派位工作。
6月27日,開通電腦派位結果網絡查詢。
6月27日—7月7日期間,被電腦隨機派中的學生及其監護人到相關學校,現場辦理錄取確認手續。
6月30日,發放《公辦初中義務教育學位通知單》。
7月3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登記審核。
7月9日,公辦初中上報隨遷子女登記名單。
7月20日,公辦初中學生報到。
四、招生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各中學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認真學習、宣傳、執行各級招生政策和要求,切實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與領導。公辦學校的報名入學辦法和民辦學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需報區教育局審核后向社會公布。
2.加強宣傳引導
要積極引導廣大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樹立科學教育觀念,把培養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避免盲目跟風擇校。
3.嚴格規范招生
堅決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違規辦學行為專項治理相關要求,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施教區劃分規范招生。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堅持陽光分班,嚴格均衡分班,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和實驗班等,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起始年級要按照省規定班額招生。
4.嚴格問責制度
各學校要主動承擔起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主體責任,明晰紀律要求,增強規矩意識,嚴格執行政策,強化招生管理。凡屬本施教區內發生的有關招生矛盾和入學問題,要立足于自我消化,主動、及時妥善處理,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切實依法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受教育的權利。對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態。
5.健全監管機制
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區教育局將組織招生工作督查,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責任督學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日常督導范圍,制定計劃對所負責學校進行隨機督查并寫實記錄。
6.建立應急預案
招生期間,各校要明確專人接待,公布學校招生咨詢電話,耐心細致做好招生政策解釋工作。要制定招生入學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會商協調,快速處置突發事件,并在第一時間上報區教育局,力求將招生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五、本辦法有關規定由棲霞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85570460 ???招生監督電話:85664178
南京市棲霞區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南京市棲霞區2021年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施教區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