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033899/2024-69931 | 主題分類: | 公安、安全、司法 |
組配分類: | 法律服務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棲霞區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09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棲霞區司法局“三模式”提升行政復議案件審理質效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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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棲霞區司法局貫徹落實行政復議法辦案新要求,優化“書面審理+意見聽取”等審理模式,確保案件審理程序合法、實體公正、定性準確,提升行政復議辦案質效。今年以來,已累計結案156件,辦結率為74.3%,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是推行“書面審理+意見聽取”模式。由原來單一的“書面審理”轉變為“普通程序”為主、“簡易程序”為輔的繁簡分流模式,要求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通過當面或者電話等方式聽取當事人意見,以聽取當事人意見作為審理案件的“規定動作”,結合實地調查核實證據等方式,充分掌握證據,全面分析事實。當面聽取當事人意見的,行政復議人員不少于兩人,并形成書面記錄,經當事人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通過電話或視頻等方式聽取意見時,告知當事人相關情況,同步進行錄音錄像,形成書面記錄。對疑難復雜、問題突出的行政爭議,深化聯合會商機制,加強與市場監管、人社、交通等單位溝通交流,共享信息和資料,分析引發行政爭議的深層次原因,靶向施策,精準治理,從源頭消除矛盾隱患。
二是推廣“行政復議+調解和解”模式。堅持“調解優先、逢案必調”,積極轉變辦案思路,將復議調解、促進和解貫穿行政復議全過程。落實立案前協調機制,發揮“牽線搭橋”作用,在行政機關與企業之間提供“坐得下來”與“談得下去”的溝通平臺,在立案審查階段,對市場監管、交通管理領域等爭議不大的案件,督促行政機關與申請人先行溝通,將行政爭議化解關口前移。完善審理階段調解機制,充分聽取雙方意見,依法促進和解,實現事心雙解,息事寧人。有效與當事人保持溝通,搭建調解和解橋梁,注重把握當事人的法律訴求,找準癥結,對癥開方,為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找到突破口,最大限度保障復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推動“案件辦理+審理監督”模式。探索辦案輔助機制,引入“外腦”,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配置法律助理,引進律師團隊充實復議辦案力量,與原有的辦案人員配合協作、拓寬視野、經驗借鑒,規范辦案程序,減少案件存量;各類復議案件的審查和決定必須經辦案團隊討論、分析和研判,對案件制作的文書,由局領導審核把關,確保行政復議公平高效。對辦案過程中發現的具有普遍性的執法問題,通過行政復議意見書的形式及時提出規范執法建議,切實強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和一線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實現“有錯必糾、規范一片”的效果,力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從源頭減少行政爭議。加強對典型案件的研究總結,對行政機關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情況跟蹤檢查,對未履行復議決定的行政機關加大履職督促力度,切實營造公正、透明、高效的行政復議辦案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