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簡介
內設科室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單位名稱 | 南京市棲霞區住房和建設局 |
主要職責 | (一)承擔統籌全區城鄉住房保障和建設事業責任。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研究擬訂全區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事業實施細則和管理規定。 (二)承擔全區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綜合管理責任。牽頭編制、綜合協調、平衡銜接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編制全區城建資金年度收支計劃,會同區財政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區級建設項目監管;配合有關方面研究編制區級項目年度投資計劃;歸口管理區級城建奮斗目標。 (三)承擔區級政府投資城建項目的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和重大事項協調推進職責。組織指導專業部門開展城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和項目儲備;承擔區級政府投資城建項目的立項審批,負責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負責施工審批管理和監督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牽頭做好建設工程聯合驗收,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做好區級政府投資項目決算審批。 (四)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的監督管理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負責編制全區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的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負責制訂全區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五)承擔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的責任,編制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負責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戶區改造的組織和管理;負責開展人才安居工作。 (六)承擔規范和指導全區村居建設、促進城鄉建設統籌發展的責任。負責全區村居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村居基礎設施建設與人居環境的改善;牽頭組織、指導本系統內園林綠化工程建設;負責綠化園林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擔指導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責任。負責區級權限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勘察設計)招投標監督管理、招標事項備案工作;承擔政府投資限額以下小型建設工程(含征拆工程)的招投標監管工作。 (八)承擔規范、管理物業管理和房屋管理的責任。負責物業管理行業管理和規范物業管理市場;負責維修基金的受理、審批工作;負責房屋安全工作;負責老舊住宅小區整治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危舊房改造和直管公房的管理,落實私房政策工作;承擔指導全區宜居住區改造工作。 (九)承擔全區建筑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區建筑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筑企業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全區城建工程市場行為管理;配合做好全區建筑工地工人的權益保障。 (十)承擔推進全區建筑節能和建設系統科技進步工作的責任。負責全區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指導和監管及海綿城市建設指導工作。 (十一)承擔全區住房建設和建筑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責任。承擔有關住房和建設方面法律法規宣傳應用解釋。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
負責人姓名 | 周傳明 |
單位地址 | 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學城文苑路118號 |
郵政編碼 | 210023 |
聯系電話 | 025-85310905 |
辦公時間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科室名稱 | 科室職能 |
辦公室 |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系統黨務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老干部工作;指導局系統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 |
政策法規科 | 負責監督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工作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制定法治宣傳計劃,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推進依法行政;監督住房和建設領域行政審批事項行業管理,監督指導行政執法工作;指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等。 |
財務管理科 | 貫徹執行住房和建設行業財務審計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年度財政預算資金使用、預算資金執行情況;負責制訂住房和建設系統財務、內部審計、統計工作制度,負責局系統各項財務、審計、統計報表上報工作;對局屬事業單位財產、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及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完工進行工程、財務決算審計;負責組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上報工作;負責監管相關規費的收繳;負責局機關資產的賬務管理及政府采購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
綜合計劃科 | 負責全區城市建設計劃、項目的統籌管理、投資控制及審核把關工作;牽頭組織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任務計劃;協助編制城市規劃、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負責城建項目考核和投資控制,指導區、街項目儲備工作,牽頭組織編制下達城建項目儲備計劃;負責城建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組織區有關部門審批投資與財務決算工作;負責城建奮斗目標管理和城建統計工作;負責城市精細化建設管理統籌推進工作。 |
招投標管理科 | 負責區級權限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勘察設計)招投標事項備案、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投資限額以下小型建設工程(含征拆工程)的招投標監管工作。負責區級權限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勘察設計)招投標活動中投訴的處理。 |
建設管理科 | 負責區級政府投資城建項目和重點工程、重大事項的統籌協調;負責區級政府投資城建項目初步設計、投資概算的初核管理,協助開展項目過程性投資控制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政府投資城建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區級政府投資城建項目的移交管理工作;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與人居環境改善;負責全區農村經濟困難戶危房改造工作。組織指導開展環境整治提升類項目(道路、立面、片區、河道岸線、架空桿管線、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風光帶、濱江風光帶等整治提升)計劃擬訂、可行性研究、項目儲備;統籌推進海綿城市、綜合管廊等專項工作;指導本系統內游園綠地工程建設工作;協助開展過程性投資控制管理工作。 |
征收管理科 | 負責編制全區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制定征收項目補償細則;負責房屋前期調查、資金概算、風險評估、房源審批等工作;接受征(用)地單位的委托,組織轄區范圍內房屋征收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監督檢查征收協議簽訂和執行情況;負責被征收房屋的拆除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房屋征收資金管理和使用。 |
安置管理科 | 負責編制征收安置房源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征收項目安置房源申報、確認工作;負責征收安置房源定購協議簽訂、資金審核撥付工作;監督征收安置房源建設進度情況;負責對征收安置房申購人的申請資料初審和上報核準工作;協助做好與征收安置房申購人的資金結算工作。 |
住房保障科 | 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公有住房出售的管理;負責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戶區改造的組織和管理;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的資格審核和分配工作;負責住房保障貨幣補貼分配工作;負責征收安置房申購資格審核工作;負責區級機關、區屬企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指導、復核工作;負責開展人才安居工作。 |
房屋管理科 | 負責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安全工作,包括房屋使用、鑒定、建筑幕墻以及危險房屋治理和應急處置等安全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包括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經紀機構行業管理;負責落實私房政策工作;負責有關房屋遺留問題協調處理工作;負責國有公房及土地的公開招租工作。 |
物業管理科 | 擬訂區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并監督落實,負責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市場、相關主體和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轄區街道、社區、物業服務企業和業委會成員開展物業政策法規、操作實務和行業專題培訓;承擔指導全區宜居住區改造工作;受理轄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開展維修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工作;統籌負責老舊住宅小區整治出新工作。 |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科 | 宣傳貫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安全生產政策并監督執行;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負責建筑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區級立項的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級立項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綠化園林質量安全指導監督和驗收備案工作;負責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負責市級優質工程和省級優質工程的推薦上報;負責牽頭管理各類工地現場,指導文明工地創建和市級文明工地推薦上報;接受市區安全生產部門的業務管理;負責全區建筑節能和建設系統科技進步工作;負責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 |